12月4日中午,院学生党支部在知真楼213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自觉”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代理纪检委员蒋弘扬同志担任主讲人,我院学生支部20多名党员参加活动。
活动中,蒋弘扬同志围绕“什么是宪法” “一起学宪法” “国家宪法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四个方面进行讲述。蒋弘扬同志以“什么是宪法”为切入点,告诉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国家宪法日是在每年的12月4日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从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学院党建指导老师李利霞同志对本次主题党日进行了总结,勉励党员们要把宣传宪法与宣传制度自信有机结合,弘扬宪法精神,讲好中国宪法故事,讲好中国制度故事,增强制度意识,增强宪法自觉,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