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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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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规范和加强本学期实习过程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8-11-07

    各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和《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实习实训管理规定(暂行)》(院字〔2015〕14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实习过程管理,保障实习安全稳定,确保实习教学质量,现将有关实习过程管理规定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凡学院在籍学生均需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参加各类实习,学生实习应按照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采取学院统一安排与学生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2、实习单位应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设施设备完善、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应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住宿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3、各系要做好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实习安排严格按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实施。实习开始前,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让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得安排学生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以及其它不适宜实习的岗位进行实习。做好学生实习宣传、动员及实习前的各项教育活动,及时向学生传达实习纪律、实习任务和实习安排。

    4、学生实习前须填写实习申请备案表(承诺书),并与实习单位签订相关实习协议,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还须填写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由家长签字确认,报经各系审核通过后方可实习;实习期间更换单位的,亦需提供以上实习材料并重新签订实习协议。

    5、各系要认真落实学生购买实习保险,确保每位参加实习的学生均办理保险。

    6、实习前期,各系组织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学生用微信或微博等方式登录注册实习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ybsyw.com/front/personal/personalHome.xhtml)。应用该平台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全程跟踪,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并做好实习签到、实习日志的批阅、实习成绩评定等。

    7、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实习期间学生应使用实习管理平台完成实习日志,并提交实习总结;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对实习日志进行评阅和加强实习过程指导;实习结束后,学生须将实习日志和实习总结从实习管理平台上导出打印提交各系后方可综合评定实习成绩。

    8、各系要加强实习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明确各方职责,做好学生实习动态统计与实习环节各项教学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二、时间安排

    1、针对实习安排情况及实习管理工作需要,各系于实习前一周完成学生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承担实习工作的指导老师,要提前完成实习管理平台注册工作,并加入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实习实践管理QQ群(255154486),学习了解实习管理平台操作规程。

    2、实习结束后一周,依据实习管理平台相关统计数据,开展学生实习的各项考核、评定工作。

    三、实习考核

    各系根据学生提交实习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再由教务处核定备案。教务处将依据实习指导老师的实际指导情况核实工作量。

     

     

    教务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