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院《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的精神,为了确保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安排:2019年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五)为清明节法定节假日。
2. 召开以安全为主题的微课或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注意祭祖扫墓活动要移风易俗,安全、文明、健康,讲社会公德,做文明行动人。
3. 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自觉遵守并服从学院教学安排,不提前离校,不逾期返校,个别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办理请假手续。
4.辅导员要对特殊群体作一次排查,加强心理干预,及早预防,对近期亲人有变故的学生,各辅导员要特别关注。
5. 各系和各班不得组织学生集体春游活动。
6.各系按照安全值班表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如有变动,履行调班手续后于4月4日上午报值班办公室。值班期间,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巡查,认真履行职责,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应立即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7.值班时间:当日8:00—次日8:00,值班办公室:知远楼117室,
保卫处报警服务中心值班电话:027-82307110。
学生工作处
2019年3月27日